【大綱教材增刪說明】
自2009年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從法理學中單列出來,2009年和2010年總分值均達25分。 2011年起,司法考試對于本部分內容做了更大的調整,四張試卷中采取不同形式考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關內容:其中,試卷一以選擇題形式進行全面考查,試卷二和試卷三結合了該卷科目的專業(yè)知識進行重點考查,試卷四結合法律實務進行綜合考查。在這樣的改革背景下,近三年本部分平均分值約40分。
與2013年相比,2014年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部分以修訂完善為主,大綱新增1個子考點:第二章第一節(jié)“依法治國理念的基本內涵”中,考點“依法治國方略是一項規(guī)模宏大的系統(tǒng)工程”下,新增子考點“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第二節(jié)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和實踐基礎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 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 中國傳統(tǒng)法律思想 西方資本主義法治思想)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實踐基礎
第三節(jié)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 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事業(yè)必須長期遵循的指導思想
第二章 依法治國
第二節(jié) 依法治國理念的基本要求
充分發(fā)揮依法治國方略的重大作用(保障我國經濟的全面協調可持續(xù)發(fā)展 推進社會建設事業(yè) 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方式)
2013年大綱對照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
第三章 執(zhí)法為民
基本要求:
了解:執(zhí)法為民理念提出的重大意義和深刻內涵。
理解:執(zhí)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執(zhí)法為民的基本含義和實現途徑,執(zhí)法為民理念與資產階級“個****利至上”的本質區(qū)別。
熟悉并能夠運用:執(zhí)法為民理念指導立法、執(zhí)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評價有關法治實踐和案例。
考試內容:
第一節(jié) 執(zhí)法為民理念的基本內涵
執(zhí)法為民的基本含義 構建以社會成員為主體、以人民利益為核心的權利保護體系(保障和維護人民民主權利 保障和維護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 保障和維護人民群眾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保障和維護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合法權益)
公平正義的基本含義 堅持公平正義的基本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不偏不倚、不枉不縱、秉公執(zhí)法)
第二節(jié) 公平正義理念的基本要求
正確處理法理與情理、程序與實體、公正與效率、普遍與特殊、司法與其他社會糾紛解決手段之間的關系
第五章 服務大局
基本要求:
了解:確立服務大局理念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的地位、功能及其運行規(guī)律的深刻認知。
理解: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條件下大局的基本特征,服務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夠運用:服務大局理念指導立法、執(zhí)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評價有關法治實踐和案例。
考試內容:
第一節(jié) 服務大局理念的基本內涵
服務大局的基本含義 準確認識和把握大局(認識大局的根本性 堅持大局的統(tǒng)領性 適應大局的歷史性 分辨大局的層次性)
黨的領導的基本含義 黨對法治事業(yè)的領導作用(社會主義法治事業(yè)的積極倡導者 主要推動者 堅定維護者)黨的領導在法治事業(yè)中的集中體現(思想領導 政治領導 組織領導)
第二節(jié) 黨的領導理念的基本要求
突出和維護黨中央的領導地位和權威 始終堅持依法領導 充分重視科學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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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