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監(jiān)理工程師、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上半年筆譯翻譯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各企事業(yè)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jù)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吉人社辦字〔2017〕9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7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監(jiān)理工程師、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上半年筆譯翻譯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為方便考生,簡化報名流程,倡導誠信報名,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考后網上資格審核,考生按照報名文件要求的報考條件,承諾符合報考條件并在網上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后方可報考。請考生認真閱讀、準確理解相關報考規(guī)定,確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實有效且符合報考條件,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7年3月2日—15日。
1、一、二級注冊建筑師、監(jiān)理工程師、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和上半年筆譯翻譯考試網上報名流程:
考生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快速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注冊及照片處理。考生按系統(tǒng)提示注冊,注冊時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shù)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內),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的照片才能被網報系統(tǒng)識別,否則無法完成后續(xù)報名操作??忌鷳咨票9苡脩裘兔艽a,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
(2)選擇考區(qū)??忌磳俚卦瓌t報名,長春市單位考生選擇“長春市考區(qū)”。
(3)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yè)、科目。
(4)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忌e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yè)、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5)打印報名表??忌_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核對報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
2、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考試網上報名流程:
考生須使用標準的IE6或IE8瀏覽器,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www.jlzkb.com)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擊 “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qū)。有關要求同上。
(2)選擇考試。有關要求同上。
(3)填報信息。有關要求同上。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shù)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打印報名表。有關要求同上。
(6)信息修改。有關要求同上。
(二)網上繳費時間: 2017年3月2日—15日。
報名信息確認無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2。為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盡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請點擊“報名完成”,務必查看“繳費狀態(tài)”是否為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由考生用A4紙在網上自行打印,打印準考證時間及網站見下表??忌毘直救藴士甲C、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打印準考證時間表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內容 | 注意事項 | ||
監(jiān) 理 工 程 師 | 5月20日 | 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7:00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a title="建設工程監(jiān)理案例分析" href='//www.vzpo.com.cn/jl/139/' target='_blank' class='blue'>建設工程監(jiān)理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fā)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tǒng)一配發(fā),考后收回。 | ||
5月21日 | 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8:00 建設工程監(jiān)理案例分析 | ||||
環(huán) 境 影 響 評 價 工 程 師 | 5月20日 |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 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環(huán)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忌鷦毡刈⒁猓?/span>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fā)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tǒng)一配發(fā),考后收回。 | ||
5月21日 |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環(huán)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三、考后網上資格審核
(一)考后網上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考試成績或合格標準公布后,省人事考試網將發(fā)布考后網上資格審核公告和預合格考生名單,對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請預合格考生密切關注省人事考試網相關消息,也可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微信公眾號為:jlsrskszx。如因個人原因未按規(guī)定時限上傳后審材料而錯過考后網上資格審核的,考試成績不予保留,證書不予核發(fā)。
(二)網上資格審核有關規(guī)定
1、預合格人員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fā)證書。
2、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準考證打印環(huán)節(jié)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后網上審核環(huán)節(jié)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fā)證書。在證書發(fā)放環(huán)節(jié)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一律不退。
3、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審查本單位考生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工作年限、專業(yè)技術資格等有關信息,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后,再在有關證明材料上簽名、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4、偽造單位印章、法人章的,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一)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yè)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在??计趦鹊?,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二)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guī)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guī)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三)根據(jù)人社部令第12號和《關于規(guī)范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fā)現(xiàn),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證書領取
(一)國家下發(fā)證書后,省人事考試網發(fā)布證書領取通知。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服務指南“證書領取通知”欄目相關消息。在長春市考區(qū)報名的考生,請到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領取,地址:長春市南關區(qū)賓委路91號。
(二)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附件:
1、報考條件
2、考試收費標準
3、2017年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4、全國215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
5、環(huán)境保護相關專業(yè)新舊專業(yè)對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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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評師準題庫 "中大環(huán)境影響評價師考試"
2017年環(huán)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時間為5月20、21日
(責任編輯:lqh)